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这是自2016年以来“保险+期货”连续第八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8年来,在中国证监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期货行业勠力同心、奋勇前行,推动“保险+期货”在服务“三农”、保障农民收入、推广普及衍生品风险管理理念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成为服务实体经济闪亮的“行业名片”。
文章聚焦“保险+期货”这一主题,组织相关各方就“保险+期货”模式现有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优化和创新、未来可持续发展和大规模推广应用等进行交流分享,为政策制定者和相关业务执行者提供参考,以更好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保险+期货”金融支农创新模式发端于我国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改革之初,目的是有效控制和分散农产品价格风险。该模式以保险市场对中国农业农村的广泛覆盖为基础,以期货市场管理风险的功能为核心,其表现形式是保险机构与期货机构合作开发的一款涉及农产品价格风险的农业保险产品。“保险+期货”主要面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链企业等涉农主体,由保险机构以农产品期货价格作为承保和理赔依据,向涉农主体提供价格或收入保险产品,并通过期货机构将保险产品中涉及的价格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进行分散,实现了涉农主体对接保险、保险对接期货,畅通了涉农主体通过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渠道。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这是自2016年以来“保险+期货”连续第八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八年来,在中国证监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期货行业勠力同心、奋勇前行,推动“保险+期货”在服务国家“三农”战略、保障农民收入、推广普及衍生品风险管理理念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成为服务实体经济闪亮的“行业名片”。但同时也应看到,“保险+期货”模式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新征程上如何优化“保险+期货”,更好发挥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是行业亟待解决、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
成效
积跬步至千里
从辽宁义县起步,期货人步履不停,历经八年实践,“保险+期货”之花在中华广袤乡村大地绽放。数据显示,近年来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累计开展3816个“保险+期货”项目,为玉米、大豆、棉花、白糖、天然橡胶等15个品种提供了价格保障,保障金额约1078.18亿元,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1089个县,服务农户527.69余万户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991家次、其他涉农企业1767家次,期货行业累计为“保险+期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22.03亿元。从玉米到红枣、从天然橡胶到纸浆、从鸡蛋到饲料,保障网越织越广、越织越密;从普通农户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再到涉农企业,覆盖涉农主体越来越广泛;从“价格险”到“收入险”、再到“利润险”,从“分散试点”到“整县推进”,保障程度越来越高……
从“保险+期货”对保障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作用发挥情况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持续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以2021-2022年度业务评价期(2021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数据为例,项目覆盖的703个县域中,涉及原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的231个,包括4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行业机构实施的海南白沙天然橡胶、陕西延长苹果以及山东武城玉米“保险+期货”项目,分别入选“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减贫案例,另有多家行业机构开展的“保险+期货”项目入选国务院扶贫办(现国家乡村振兴局)“企业精准扶贫专项案例50佳”。二是提振农业生产积极性,促进实现农业产业化。2015年,大连商品交易所在辽宁义县落地国内第一单“保险+期货”项目试点;2016年,尝到保障甜头的参保农户开始扩大种植面积;2017年,当地成立合作社并开始进行规模化生产;2018年,成立现货公司向产业链下游延伸……2017年以来,上海期货交易所累计投入资金近5.8亿元,为琼、滇两地64万户次的胶农的68万吨橡胶提供价格保障,累计实现赔付金额约4.4亿元,在天然橡胶大幅下跌的行情下有效提升了胶农种胶、割胶的积极性。三是促进中小农户衔接大市场,助力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一方面,通过保险和期货的“联姻”,“保险+期货”为中小农户提供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这一市场化风险管理手段管理农业价格风险的有效途径,提升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引入订单农业、基差收购等附加模式,稳定了中小农户与农业产业链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畅通了产业链循环,增强了产业链韧性。随着项目推进的不断深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配置资源的功能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也在不断凸显。
此外,“保险+期货”项目参与相关主体也出现积极可喜的变化:一是地方政府和参保主体认知和参与意识有所增强,2021-2022年度业务评价期,商业性项目规模(213.1亿元)首次超过获得期货交易所支持项目(208.9亿元),财政补贴和参保主体自缴保费比例达到67.5%;二是作为“保险+期货”模式的首倡者和推动者,期货交易近年来对所支持项目纷纷提出了外部资金配套比例要求,并在加强方向引导、探索模式创新的同时,更加注重项目操作的规范性要求;三是期货公司通过业务实践,加深了对国家战略和乡村产业情况的认识,提升了期权方案设计和定价交易能力,建立并加深了与保险、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
问题
规模为先粗放发展
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保险+期货”模式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从期货行业实践来看,当前“保险+期货”业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业务发展战略定位尚不明晰
总体来看,行业尚未将“保险+期货”业务作为常规业务开展,期货公司尚未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定位,业务发展内生动力略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遍将“保险+期货”视为是公益行为,以规模作为业务发展主要导向,部分公司对项目开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不够深入,部分公司业务开展以获取专项评价加分为主要目的。二是业务盈利属性较弱,缺乏明确统一的业务利润核算标准,相关考核机制不健全。三是业务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需逐步改变业务人员配置较少、业务合规风控体系不健全等业务现状等。此外,当前期货公司普遍将“保险+期货”纳入下属风险管理公司普通场外业务进行合规风控管理,对因交易对手方(保险公司)和项目实际服务对象(涉农主体)差异而产生的实际需求差异应进一步提高重视。
(二)服务产业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
一是虽然业务规模增速明显,但相较我国农产品现货体量仍然相对较小。以2021-2022年度业务评价期项目规模最大的生猪品种为例,当期生猪项目保障现货总量为67.51万吨,而全国生猪产能约7000万吨,占比仅为0.96%。二是项目多局限于农业生产环节,服务农业产业链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现有“保险+期货”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涉农主体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但未能有效规避期货与现货价格相背离产生的基差风险,且对于农户现货销售难、农业产业上下游产销渠道不畅通等问题的解决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少数项目开展与农业实际生产销售周期匹配程度不高,另有个别项目服务农业产业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的隐患。主要表现形式为通过极度虚值期权放大保障规模、弱化保障效果,通过设置增强价格事先约定高比例赔付,通过场外期权提前平仓缩短实际保障期限,通过特定触发结构安排降低赔付概率等。
(三)业务发展生态需进一步改善
随着业务的不断推进,项目参与主体的诉求差异以及对市场运行规律、项目内在逻辑的认知偏差,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业务发展正常生态,成为业务良性发展的制约因素。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参保主体仍倾向于以赔付率的高低来评价项目的价值,部分地方政府基于提升财政补贴效率的目的,在项目开展前提出高比例赔付要求。二是相较于地方政府、保险公司等参与主体,期货公司话语权较弱。特别是由于早期期货行业积极捐赠资金支持试点项目开展,使得部分参与主体产生了“等靠要”思想,在确定项目合作期货公司时较少考虑专业能力和项目经验,而把捐赠比例高低作为主要选择依据。三是行业尚无统一的业务规范性或指引性文件,各方对于项目开展所涉及的期权费率要求、账户设置、参保主体选择等标准不尽统一,给期货公司业务开展带来一定困扰,并导致非正常报价等不良竞争现象偶有发生。
优化
以专业为基应产业之需
“保险+期货”涉及农业、保险、期货等不同行业或领域,业务模式优化完善需要各方共同推动。基于“保险+期货”模式的内核和期货行业八年来的实践经验,建议“保险+期货”模式优化坚持以“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农业风险管理需求”为基本原则,可从规范、发展、创新三个方面开展。
(一)规范是前提
积极推动相关部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保险+期货”政策导向和要求。尽快研究制定并择机发布“保险+期货”业务指引,明确业务标准与规范性要求,结合实践不断优化业务专项评价方案。探索建立健全跨行业合作监管制度,防范潜在业务风险。
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宣传,更好引导地方政府、参保主体正确认识市场化风险管理手段的运行逻辑与规律,避免片面宣传赔付率。引导涉农主体基于现货生产经营实际参与期货市场实践,消除“涨跌皆赔”“以小搏大”“投机盈利”等错误认知,谨防套保变投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期货公司应以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主动摒弃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等不具备实际保障意义的项目,珍惜来之不易的业务发展局面,共同维护好行业“保险+期货”业务发展生态。
(二)发展是目标
风物长宜放眼量。期货公司应秉持共同发展的业务发展理念,将自身发展融入到服务国家战略中;应立足长远,从合规、风控、人员、利润考核等方面建立业务发展的长期规划,推动“保险+期货”业务可持续发展。
加大市场培育力度,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涉农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充分发挥带农联农作用,助力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项目开展长效机制,结合当地产业基础、政府支持力度、项目参与经验,着力打造“保险+期货”示范点(区)。
推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针对重点农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涉农主体,推动加大财政对“保险+期货”模式的补贴力度。推动支持进一步丰富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扩大期货市场容量、优化投资者结构,夯实期货市场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基础。
(三)创新是动力
在积极探索农产品产量保险的基础上,推动大力发展“保险+期货”收入保险模式,更好保障涉农主体收益。在成熟品种上加大基差贸易、含权贸易等专业服务的推广力度,探索开展现货价格保险,进一步规避基差风险。进一步加强与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的合作,增强对“保险+期货”和其他金融工具的整合能力,在相对成熟的业务开展区域积极推动实施“保险+期货+订单农业”“保险+期货+银行”“保险+期货+融资租赁”等创新模式,提升服务农业产业链的长度和深度。期货公司还应进一步练好“内功”,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特别是定价交易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
“保险+期货”得到党中央持续认可和支持、并在党中央的指导下不断深化和拓展。成果来之不易,更应倍加珍惜。中央一号文件已经三年提及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期货行业作为“保险+期货”的首创者、推动者、实践者,应将优化“保险+期货”作为当前业务开展的“重中之重”,努力实现从“量”到“质”的转变,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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