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专项债发行速度迎来加速之势。近期,包括天津、内蒙古、陕西、江西陆续发布专项债来补充省内相关银行资本金,加上此前的发行额度,截至目前中小银行专项债已用额度为1188亿元。
8月17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江西省拟发行79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省内4家城商行资本金,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赣州银行、上饶银行获得的额度分别为39亿元、20亿元、10亿元、10亿元,其中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在港交所上市。
上述4家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方式均为认购可转股协议存款,期限10年,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第六年开始分年度还本,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信贷资产贷款收入等。
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6月,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就曾在港交所分别发布过公告,将申请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来补充资本金。这也是截至目前,首次出现上市银行通过中小银行专项债来补充资本金,且实际落地执行。
“获得专项债券补充资本金的银行主要为非上市中小银行,说明非上市银行比上市银行更容易获得专项债券补充资本金,这些非上市中小银行由于资本金扩充渠道有限,通过专项债券补充资本金有利于缓解这些银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化解银行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中证鹏元评级研究发展部称。
8月16日,陕西省披露将发行46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主要用于省内20家县级农村信用社和陕西秦农农商行补充资本,其中20家县级农村信用社补充资本的方式为阶段性持股,秦农农商行补充资本的方式为认购可转股协议存款。
早在去年9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陕西将发行46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但实际发行时间晚于此前的计划。
8月9日,内蒙古公告拟将发行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至二期),金额共计77亿元,方式均为认购转股协议存款。其中,15亿元用于补充乌海银行其他一级资本,62亿元用于补充巴彦淖尔河套农商行等8家机构其他一级资本。
银保监会日前召开的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座谈会披露,截至目前已累计批复16个省份18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资本方案。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截至目前中小银行专项债已用额度为1188亿元,涉及12省份。其中,广西发行了3只,规模118亿元;内蒙古发行了4只,规模162亿元;山西、浙江、广东、福建、辽宁、四川、黑龙江、天津、陕西、江西各发行了1只,规模分别为153亿元、5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14亿元、123亿元、93亿元、46亿元、79亿元。
据了解,湖北、河南也直接或间接披露过即将发行地方债来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涉及的银行主要包括农商行。
2020年7月1日国务院召开会议批准200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18省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目前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金主要采用间接入股和投资转股协议存款两种方式,采取间接入股方式的省份有山西、广东、辽宁、浙江,采取投资转股协议存款的省份有内蒙古、广西、四川、福建、天津、江西,黑龙江、陕西两种方式均有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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