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推出国内期货市场首个标准仓单登记查询系统。
据了解,该系统依托郑商电子仓单系统,为期货市场会员单位、银行、法人客户和公众提供方便、权威的标准仓单登记信息查询服务。通过该系统,仓单持有人可以查询自己或其他仓单持有人授权的标准仓单登记信息,并获得电子查询报告。公众还可以查询和验证郑商注册的标准仓单是否有品种、仓库、仓库、堆放四个注册要素。“撞库”模型查询不仅可以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而且可以有效地防止虚假开放头寸的风险,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银行、风险管理公司和贸易企业等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该制度进行贷款融资,在商品贸易前进行尽职调查,检查交易对手的质押或商品是否为期货市场的标准仓单,防止融资和贸易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郑尚长期组织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结算、交付过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标准仓单登记、转让、质押,作为存款、注销等环节和全过程监控管理,实际承担标准仓单登记职能。根据《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物权通过登记方式公布,则应提供相应的查询方式,使另一方了解物权权利。在标准仓单方面,期货交易所为期货市场参与者和公众提供公开查询服务,这是标准仓单登记获得信誉的必要前提。
此外,自8月1日起实施的《期货衍生品法》规定了商品期货交易场所标准仓单的登记功能,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仓单由期货交易所规定“认定”修改为“登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意见》还提出,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
与会者认为,建立和完善标准仓单登记查询制度,为确保仓单和货物权利的安全提供了可靠的途径,可以有效遏制发放虚假仓单等违法行为。大宗商品仓单流通性强,已成为重要的资产类别。在加快贸易流通、促进资金融资、服务实体经济、配置资源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然而,市场发布虚假仓单进行重复质押或“一物多卖”违法行为仍不时发生,削弱了市场信心,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商业银行、贸易商、仓库等市场实体的参与,以及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支持,充分发挥商品期货交易所金融基础设施的注册功能,共同创造良好的市场诚信环境。
据了解,1997年,郑商学院率先通过计算机系统注册、转让、质量和取消标准仓单,在中国期货市场推出无纸化电子仓单。在此基础上,郑商学院积极推进标准仓单融资担保功能,创新仓单交易“买断式回购”棉花期货仓单场外“保值贷”为工业企业提供动产融资便利的业务。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丁表示,2020年,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河南省优化商业环境条例》,明确规定支持商品期货交易场所提供仓单登记等综合金融服务。今年4月,河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优势再造的意见》,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建设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帮助建立高标准的市场体系。网上标准仓单登记查询系统是实施上述法律、法规和意见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集聚效应,促进现货期货综合发展。
郑商务研究所总经理鲁东生在会议上表示,建立标准仓单登记查询制度,通过标准仓单权利状态的登记和宣传,有利于确保标准仓单货物所有权的安全,维护仓单持有人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增加市场信任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吸引市场实体基于标准仓单进行现货和衍生品交易,防止交货风险,丰富大宗商品价格信息数据,为期货市场监控和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此外,通过查询和了解仓单权利,确保仓单交易,有利于提高大宗商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下一步,郑商务研究所将充分发挥大宗商品仓单登记的基础设施和制度优势,继续优化和完善标准仓单登记查询功能,充分发挥标准仓单与现货期货相连的作用,服务于实体经济,努力建的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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