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4月20日,全国食用农产品合格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举办,会议总结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及工作方案,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有力有序向全国推广,选择部分品种在全国范围统一试行。
据悉,早在2016年,农业部即在包括河北、黑龙江、浙江等6省开展试点工作,该制度旨在创新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建立“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机制。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6年农业部曾向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省发布《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主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并以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开具和使用合格证、统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指导和服务,以及探索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的有效模式为重点任务。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针对2017年在河北、黑龙江、浙江等六省的试点工作,4月20日的会议中指出,前期工作从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上探索了合格证制度的可行性,通过先行先试、典型示范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上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
会议强调,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选择部分品种在全国范围统一试行。届时,各地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有关精神,建立生产经营者开具、市场经营者查验留存、监管部门监管核查的合格证制度体系,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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