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将用三年时间对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的监测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监测特别是监测质量还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例如,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个别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
据介绍,《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思路包括3个方面:
一是覆盖各类主体。监督检查全面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包含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的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其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包含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企业;运维机构包含为我国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各相关机构。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重点将突出放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以及造纸、火电、钢铁、化工、城市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达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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