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我市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启动,首批4168家企业获“免报直发”稳岗返还资金2554万元,惠及参保职工8.3万人。
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对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同期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此项资金将用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市人社部门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强化数据比对,初步筛查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并及时予以公布,加快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地。从6月份起,我市对已公示期满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通过“免报直发”(免除申报确认环节)模式分批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用工单位银行账户。
大型企业以及符合政策享受的条件但未被纳入“免报直发”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报直发”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申报日期截止到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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