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加强警示教育,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10起外汇违规案件。共罚款5215.6万元。
公开通报银行违规典型案件10起,涉及10家银行跨境担保、外汇支付、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业务直接投资。记者注意到,通知的10起案件都是非法处理资金流出业务的案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银行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未尽职调查、非法提供跨境担保、非法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外汇结算、售汇等业务上。
根据通知的处罚结果,处罚主体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处罚金额从几十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
具体案例通知:
案件1: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未履行审计职责,非法办理国内外贷款业务。根据有关规定,对银行给予警告,罚款4266.16万元。
案例2: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未履行审计责任,非法办理贸易融资外汇支付业务。责令银行按有关规定改正,并处以64.89万元的罚款。
案例3: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云南分行未履行审计责任,非法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支付业务。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银行改正,并处以123.17万元的罚款。
案例4:2018年4月至6月,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未履行审计责任,非法办理离岸外汇交易。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银行改正,并处以183.61万元的罚款。
案例5:2018年4月至11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未履行审计责任,非法办理国内外贷款业务。根据有关规定,对银行给予警告,罚款297.48万元。
案例6: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未履行审计责任,非法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业务。责令银行按有关规定改正,并处以56.51万元的罚款。
案件7:2019年3月,渤海银行上海分行未履行审计责任,非法办理利润汇出业务。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银行改正,并处以56.85万元的罚款。
案件8:2019年3月至11月,中国银行义乌分行未履行审计责任,非法办理货物贸易和外汇销售业务。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银行改正,并处以84.94万元的罚款。
案件9:2019年4月,中国银行苏州昆山支行未履行审计责任,非法办理利润汇出业务。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银行改正,并处以40.02万元的罚款。
案件10:2020年1月,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未履行审计责任,违规办理预付款业务。根据有关规定,责令该行改正,并处以41.97万元的罚款。
外汇局:加强外汇监督检查
严格查处虚假欺骗性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金融机构在办理外汇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循“了解客户、业务、尽职调查”原则上,核实客户背景,了解交易目的和性质,合理审查交易文件的真实性和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及时报告问题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2021年,外汇检查部门依法对银行各类外汇违规行为没收1.78亿元。银行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未尽职调查、非法提供跨境担保、非法办理外汇资金收付、结售汇等业务上。
记者注意到,近两个月来,外汇局已通报银行和个人20起外汇违规案件。
上述负责人表示,外汇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外汇监督检查,有效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体来说:
一是密切关注跨境资本流动形势的变化,加强对关键主体、关键渠道和关键业务的非现场监控和检查,严格快速查处虚假欺诈交易。
二是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违法案件“以案倒查”,以“零容忍”坚决查处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跨境渠道或服务的行为。
第三,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引导银行进一步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更多守法经营的市场实体真正享受到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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