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更新了招股说明书,计划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此前,中国证监会曾要求燕之屋解释57个问题,但在最新的招股说明书中,燕之屋没有回答一些更敏感的问题。
在反馈中,监管部门要求燕屋解释燕窝的营养价值介绍等相关材料,以及数据是否有权威来源,但燕屋在新招股说明书中没有解释。据天目新闻报道,燕屋客服承认燕窝的功效没有实验和数据支持。
目前,燕窝行业正在经历一场价格战。与2018年相比,碗燕的价格下降了20%,新鲜炖燕窝的价格接近2019年的一半。燕厨师、同仁堂、仙炖等竞争产品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燕屋能笑到最后吗?
重营销,轻研发。
燕窝作为传统名贵食品燕鲍翅参之首,已成为滋补食品市场增长最快的品类之一。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9年中国大健康消费发展白皮书》,燕窝营业额约占滋补食品的30%,排名第一。
2019-2021年,燕之屋业绩逐年增长,收入分别为9.51亿元、12.99亿元、14.99亿元,归属于母亲的净利润分别为0.79亿元、1.2亿元和1.67亿元。同时,燕之屋的现金流也非常明显,净经营现金流分别为1.58亿元、1.32亿元和2.38亿元。
暴利作为滋补食品中奢侈品的一类,在燕窝行业是正常的,暴利的另一面是低护城河和高度同质化的产品,这也使得轻研发、重营销成为行业常态。
招股说明书显示,燕之屋近三年在广告上花费了7亿元,包括与林志玲、刘嘉玲、赵丽颖等一线明星合作,为自己的产品创造动力。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9-2021年,燕之屋的研发费用分别仅为0.19亿元、0.18亿元和0.19亿元,但销售费用连年上涨,分别为3.08亿元、3.17亿元和3.91亿元。
燕之屋表示,筹资目的中,燕之屋表示将在R&D基地升级建设项目上使用1.6亿元,占筹资总额的10%以上,而燕之屋近年来的R&D费用率从未超过2%。
在小红书等平台上,随处可见博主宣传燕窝延年益寿、抗衰老、美容等滋补作用。燕屋前发言人刘嘉玲曾表示,维护的秘诀是吃燕窝只选燕屋碗燕和每天吃一碗燕屋碗燕。一些宣传燕屋燕窝的文章也写道,清朝皇帝因吃燕窝而长寿。慈禧太后也依靠燕窝来滋养它,这使得太后60多岁的脸仍然存在。
然而,与上述现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记者在燕之屋的官方网站上没有发现类似的宣传。目前,市场上的燕窝产品是食品,食品在广告和营销中不允许宣传。
中国证监会在反馈中问:是否有类似的媒体广告?并要求列表说明公司广告等相关宣传材料的具体宣传口径,相关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合规风险,公司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大量的广告和营销支持性能,以及公司是否存在影响可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风险。
此外,在燕之屋官官方网站上,一盒180克燕礼盒(6碗飞天)的价格高达3599元,平均每碗价格约为600元。燕之屋表示,燕窝的原始活性成分是唾液酸,含量超过10%。
燕之屋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目前,实验室研究表明,唾液酸在免疫调节、抗衰老和促进细胞生长方面具有有益作用。同时,唾液酸热稳定性好,炖或加工成罐装即食燕窝,唾液酸可以更好地保留。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4月25日,燕之屋拥有唾液酸及其制备方法、用途等12项发明专利。根据《中国药文化研究会即食燕窝组标准》中的物理化学指标要求,即食燕窝中唾液酸含量应≥0.5mg/g。根据南都的评价数据,燕之屋、同仁堂和蔡府均未达到这一标准。
中国证监会曾要求燕之屋说明燕窝的营养价值介绍、数据来源、是否有权威来源、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合规风险。然而,在燕之屋最新版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没有删除和修改进一步介绍燕窝下的内容,也没有回应中国证监会对宣传问题的质疑。
记者曾联系燕之屋询问专利一种唾液酸及其制备方法,用途的应用场景包括哪些,但未得到回复。
2011年,燕之屋在全国拥有500多家门店,并开始计划在香港上市。然而,当年8月15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流通领域的日常食品质量抽样检查中发现,一批血燕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
燕窝品牌涉及的几个问题中,燕之屋的名称突出,产品亚硝酸盐含量超过1万毫克/公斤。如果这些问题被消费者吃掉,会导致缺氧,严重时可能会窒息甚至死亡。这件事一出来,所有海外燕窝产品的进口一度停止,燕之屋的上市计划也被迫搁浅。
2021年,燕之屋重启港股IPO计划,再次失败,随后转向内地资本市场。
中国证监会提出的57项指导意见还包括燕之屋的相关交易。中国证监会就经销商持股原因、股价是否公平、资金来源等问题向燕之屋发起询问。
招股说明书显示,燕之屋前五大经销商中有大量关联方客户。
2021年,北京中大百诚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是燕之屋的第二大客户。企业调查显示,其法人是燕之屋实际控制人的妻子薛凤英。第四大客户天津合联裕泰贸易有限公司法人傅洪波的妻子郭爽在厦门金燕投资合伙企业中占3.33%,燕之屋也持有金燕来9.61%的股份。
此外,在IPO之前,燕之屋高价收购了经销商成立的公司股权。
2021年6月,燕之屋收购了哈尔滨金燕辉、长春金燕辉、北京天飞燕55%的股权,并于当年9月收购了太原吉祥燕55%的股权。收购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文斌及其妻子控制哈尔滨、长春和北京的经销商,另一名实际控制人李友泉控制着太原的经销商。上述企业的注册时间集中在2021年3月至5月。
这些公司成立后,分别承担当地燕之屋分销业务,总收购估值1.45亿元,但净资产总额仅为598.63万元。通过收购关联方经销商,燕之屋降低了关联交易的比例。2021年上半年,燕之屋关联销售占15.18%,到2021年底,这一比例已降至11.18%。
然而,这也导致燕之屋与关联方的关系变得复杂。公司经销商也是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亲属,这也引起了中国证监会对利益转移、定价公平性和业务真实性的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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