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湖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瑞丰)的真实报告信在互联网上流传。记者在信中声称,新湖瑞丰在双方合作期间擅自改变交易规则,虚构交易记录,指责新湖瑞丰高管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要求收回被骗的巨额财产。目前,一些媒体表示,在联系了记者徐磊后,记者向媒体声称,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是真实的。
对此,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互联网上关于新湖瑞丰相关场外衍生品业务的虚假评论涉及的部分法人客户为其公司客户,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进行衍生品交易,并在新湖瑞丰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相关业务流程不违法经营。
据了解,举报人徐磊是厦门纳百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纳百圆)的法定代表人。他在报告信中说,2019年初,厦门纳百圆通过新湖期货员工推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在新湖期货开户从事期货交易。2020年4月,新湖期货员工说服他在现货子公司新湖瑞丰开户做现场期权业务。原因是新湖瑞丰可以做期货经纪业务和期权交易。两者都可以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合并到新湖瑞丰更方便快捷。
自2021年6月以来,厦门纳百圆在新湖瑞丰开展了与场外期货挂钩的累卖累购产品业务。直到2021年9月30日,双方都按照约定的交易结算规则开展业务。
据举报人介绍,2021年10月8日,新湖瑞丰未经授权修改了累卖累买的交易结算规则,人工创造了数千倍的风险权益,并根据未经授权变更的交易结算规则限制了其正常交易,导致其额外保证金。
报告信中还提到,除厦门纳百元外,还有其他几家公司,包括福清元成贸易、福建聚航、宁波中浩和福建聚志。举报人告诉媒体,这些企业都是粮油上下游企业,原本想一起参与期货市场交易,希望通过期货市场交易形成风险对冲。
虽然报告信的内容通常看起来很多,但提供的有效信息非常有限。举报人既没有说明与新湖瑞丰交易的具体产品,也没有说明他在交易相关产品期间的操作,对相关业务的描述也有点混乱。一家经纪公司的商品衍生品部门告诉记者:从专业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客户是否知道他交易的期权产品是个问题。
看看互联网上流传的报告信,记者采访的许多专业人士也很难梳理和推断客户与新湖瑞丰进行了哪些产品交易和相关操作。
正是这些问题引发了业内人士对举报信内容是否属实以及客户本身是否存在某些问题的怀疑。
记者联系新湖瑞丰后,新湖瑞丰对此做出了积极回应。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虚假文章涉及的投资者与公司签订了与场外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合同。相关合同合法有效。公司开展的场外衍生品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公司在履行相关合同过程中无过错。
其中,《新湖期货豆粕期货经纪业务交易数据交换表》显示,新湖期货公司交易清单明显错误;期货交易数据交换表证明新湖瑞丰期货经纪业务数量巨大等明显不符合风险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的错误表达。新湖瑞丰认为,新闻媒体不负责任,不认真核实相关方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不客观报道可能引起其他媒体和读者的误解。
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湖瑞丰的资本配置行为是虚构信息。对于举报信中提到的在新湖瑞丰开户做现场期权业务,有人提出新湖瑞丰向客户介绍产品是否有遗漏,混淆期货经纪业务和期权业务,负责人表示,对于期货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从事业务范围,相关监管规定非常明确,期货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存在明显差异,客户签署的场外衍生品交易权限申请表及相关合同也清楚地记录了新湖瑞丰客户的交易内容。对于符合投资者适宜性要求的客户,不得混淆期货经纪业务和场外期权业务。
对于报告信中的另一个争议点,即新湖瑞丰在与客户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期间的期货头寸远低于与客户场外交易相应的头寸。上述负责人解释说,在场外市场中,专业规模的做市商通常使用净业务对冲。
新湖瑞丰认为,上述投资者因从事场外衍生品交易而亏损,不愿承担交易结果,试图通过虚假文章和其他方式向公司施加压力,希望公司承担自主交易和投资决策错误造成的损失。鉴于相关虚假文章造成了市场,一些客户误解了公司和员工,公司进一步澄清了虚假文章中涉及的信息。
新湖瑞丰表示,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南》第22条对业务活动中获得的客户信息保密的规定,无法与相关客户提供非常具体的合作产品内容,但从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的回复可以看出,客户损失主要来自于2021年9月底豆粕合约多头累计期权(即累计购买期权)的衍生品头寸。这些头寸于当年10月、11月和12月到期。
据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客户从事豆粕等场外衍生品交易,并独立要求开展香草期权、累计期权和长期交易。截至2021年9月底,客户的衍生品头寸主要是豆粕合期权(即累计购买期权)。2021年9月,豆粕期货价格大幅下跌。自6月以来,客户继续看涨,选择累计购买期权并继续建立头寸。
据记者了解,累购期权产品的要素包括标的合同、入场价、行使价、敲出价、结算频率、每次结算次数、突破行使价时的行使倍数、产品周期、权利基金和结算交付方式(现金或期货长期交付)。入场价一般在行使价和敲出价之间。
假设累购期权产品要素为豆粕09合同、入场价S0、行使价K1、敲出价K2,入场价S0一般位于行使价和敲出价之间。结算频率为每日,每次结算次数为Q,突破行使价时的行使倍数A。产品周期为20个交易日,权利金为0,结算交付方式为期货长期交付。
2021年,美国农业部发布的谷物季度库存报告显示,美国旧大豆库存高于市场预期,预计美国大豆产量将修复8080万蒲式耳。与此同时,美国农业部每周的作物生长报告显示,美国大豆当周的收获率高于市场预期。美国谷物季度库存报告和周度作物生长报告对美国大豆不利,美国大豆在压力下下跌。
在国内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豆粕开盘走低。随着市场的大幅下跌,期货价格越来越接近,甚至可能低于成本价K1。客户应以成本价K1购买结算量Q倍或Q*A倍(如低于)的豆粕。因此,累购头寸遭受了巨大损失,随着市场的持续疲软,长期和累购头寸的损失继续扩大。在持续下跌的市场中,处理头寸越晚,损失越大。
据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10月8日后,养殖端和饲料厂采购下降,豆粕需求下降。贸易商也出现了踩踏式发货,直接导致豆粕现货价格大幅下跌。豆粕期货价格的下跌很快超出了客户的预期,客户头寸的损失扩大了。然而,客户坚持多看,期待市场修复。他没有减少或平仓原交易,而是选择通过长期和累计卖出期权来保护多头累计期权的下跌。
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操作可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但无法弥补之前的损失。。这有点类似于止损,但不是清算,而是持有多头和空头清单。这样,随着市场的变化,我们可以在有利的时间动态地选择多头或空头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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