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保险业内获悉,监管部门启动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自查和整改有关工作。
监管部门要求,各保险机构针对年初资金运用全面风险排查报送的所有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与风险,逐一制定系统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违规问题,压降存量风险,严肃问责违规责任人和因未尽职履职引发风险的相关责任人。
监管部门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压降化解风险,“各保险机构均应进一步夯实资产质量,重新审视资产分类合理性,防止高估资产和偿付能力,推动合理补充资本,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三大整改重点
今年初,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摸清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底数,监管部门在保险全行业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工作。此次最新风险自查和整改,主要因年初险资风险排查中发现,部分保险机构存在严重合规问题与风险隐患,且大部分问题与风险尚未完成整改,个别机构甚至轻视问题、整改懈怠。
对于此次整改重点,监管部门提到三点:一是要确保违规问题全部整改合规;二是切实整改违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三是夯实资产质量,压降化解风险。其中,压降化解风险是监管罕见地对保险资金运用提及的新要求。
监管部门要求,各保险机构应在进一步厘清风险底数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
对于已暴露的风险,诸如已违约或融资主体触发交叉违约的,未能按合同约定分红、支付股息或对价款、按期清算退出,以及相关权益难以收回的,已发生或大概率发生较大亏损的等等,监管要求,各保险机构应审慎评估资产可回收率,推动落实合同约定的增信措施或补偿手段,及时充分计提减值,揭示资产真实质量,积极处置剩余资产。
而对于潜在风险,监管部门要求,各保险机构应加大投后管理力度,真实客观审慎评估风险敞口,测算资产可回收率,合理估值,落实权属以及原有抵质押等增信措施。同时,要求对底层资产不实、增信措施不足的项目,采取追加担保,章、证、照、资金共管等有效措施,夯实底层资产、加强控制力,尽可能减少或有损失,并按照审慎原则充分计提减值。
“一把手”
担任整改第一责任人
对于风险排查和整改,监管部门要求各家保险机构高度重视,应成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第一责任人的整改工作小组。并要求对照前期资金运用全面风险排查出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与风险,建立台账清单,将具体整改工作落实到相应业务部门,逐项确定专人作为整改责任人并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不流于形式、不停在纸面。
对于本次整改仍不认真的机构,监管部门将在保险资金运用通报会上公开通报批评。对于拒不整改、仍存在重大合规问题与风险隐患的机构,将依规采取下发质询函或风险提示函、监管约谈、暂停投资业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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