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近期广东证监局已对辖内基金公司及销售机构下发《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重点对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的业务界定以及规范整改安排。
据业内人士介绍,该通知最先由广东证监局向辖内相关单位进行指导,后期或面向全国进行推广。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主要对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的活动进行了规范化约束,主要针对基金投顾业务,给出六方面意见,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机构不符合上述规范条件的,限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存量业务进行规范化转型,《通知》还就存量业务情况向业内进行统计。
广东先行下发基金投顾规范化细则
记者从深圳、广州等多家公募基金公司了解到,广东证监局在11月1日已向辖内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下发《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在广东试点推行,后期或将全国推广。
有关“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的提法,实际上就是指基金投顾业务,虽然此前也有相关法规对该业务进行规范,但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代销行为未做细致安排,《通知》专门就此类业务进行负面清单管理,划出六道“红线”。
《通知》明确:基金销售业务附带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活动,应当遵循基金销售业务基本法律关系:一是业务开展主体为基金销售机构;二是标的基金为基金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三是服务对象限于该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客户;四是不得就提供基金投资建议与客户单独签订合同;五是不得就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服务单独收取费用;六是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建议,不得提供基金组合中具体基金构成比例建议,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的业绩,不得提供调仓建议。
事实上,基金投顾业务是一项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与全方位陪伴式投教服务体系,需要综合管理能力,比如买卖时间点、基金选择、风控等,不仅机构须有持牌资格,从业者也需要执业资格,但业内从事理财推荐的人员鱼龙混杂,特别是部分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为投资人推荐基金组合的行为,已被《通知》禁止。
不符合清单要求的限期年底前整改完毕
对于不符合负面清单要求的,《通知》明确了自11月1日起,不得新增开展不符合规定的业务,包括不得展示或上线新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已上线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不得新增客户,不得允许存量客户追加组合策略投资。
明确了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存量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规范为(博客,微博)符合《试点通知》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对于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存量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整改为符合前述法律关系的基金销售业务。
此外,《通知》要求各机构要在2021年11月10日前向广东证监局报送业务整体规范整改方案、存量业务情况,此后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规范整改报告、存量业务情况。
说明:基金投顾机构(持牌、非持牌)存量业务上报模板
来源:《通知》截图
已获基金投顾试点资格金融机构近60家
今年以来,陆续有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获得基金投顾展业资格,据申港证券的研究统计,截至10月底,获得基金投资顾问试点资格的金融机构有57家。而随着入场机构的增多,组合策略同质化竞争的问题日益突出,也为机构未来合规开展业务带来不小的风险隐患。
对此,证监会在回应市场对于基金投顾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相关问题回答时曾提到,需要巩固试点效果,机构买方中介作用的发挥,促成买卖双方制衡机制促进基金行业良性发展;同时强化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规范化发展内生机制的形成,加速制度体系完善。
广发基金资产配置部总经理杨喆表示,整体来看,投顾业务尚处市场孕育期和摸索期,未来成长空间巨大,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如何让投资者认可并接受这种模式。“广发基金作为获批机构之一,不仅要引导客户建立科学的投资理念和风险观念,同时也在丰富底层资产、投资策略的多元化储备,避免同质化竞争。”
同样作为获批机构的南方基金则表示,持续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是帮助投资者熟悉基金投顾业务的方法之一,他们在实践中发现,“选基金难”、“择时难”、“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等问题相对突出,拟通过特定投顾产品覆盖投前、投中、投后的全流程投顾体系,指导投资人合理决策部署。
未来,随着持牌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多,投资人参与基金投顾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有望提高,各家机构也在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与各大渠道达成业务合作,《通知》的落地实施也为行业的发展和同业自律提供了保障,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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