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柴油是一种清洁能源,与石化柴油掺兑后燃烧能降低二氧化硫、碳氧化合物和颗粒物的排放,并且具有可再生的特性,对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能源替代和减轻环境压力具有重大意义。多年来,美国不断推动生物柴油的发展,自2004年在颁布的《创造就业法案》中开始对生物柴油掺兑量提供每加仑1美元的税收抵免之后,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着生物柴油产业快速扩张。
全球生物柴油生产概况
生物柴油第一代叫生物柴油BD,第二代叫可再生柴油RD,合称生物质柴油BBD,一般习惯都叫生物柴油。生物柴油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出现了多种生产工艺。菜籽油、大豆油、棕榈油、蓖麻油、玉米油等植物油以及猪油、牛油、鱼油等动物脂原料与石化甲醇酯交换得到的是第一代生物柴油,第一代生物柴油技术成熟,也是目前国内外的主要生物柴油品种。
但第一代生物柴油存在缺陷,其燃烧热值不足普通石化柴油的90%,不能完全替代石化柴油,只能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添加使用,且凝固点高,冬季无法使用。鉴于以上缺点,对油脂采用深度加氢工艺可得到第二代生物柴油,油脂在高温高压条件下,通过催化加氢生成直链烷烃。第二代生物柴油结构和性能更加接近石化柴油,能以更大比例添加在石化柴油中,其燃烧性质比第一代生物柴油更好,但技术要求更高,成本也更高。随着技术进步,已经出现对第三代生物柴油的研究,拓展了原料的选择范围。
生物柴油是一种清洁能源,与石化柴油掺兑后燃烧能降低二氧化硫、碳氧化合物和颗粒物的排放,并且具有可再生的特性,对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能源替代和减轻环境压力具有重大意义。从全球生物柴油的产量来看,除2015年以外,近10年来产量呈逐渐上升的态势。全球对于绿色能源的使用十分重视,各国的环境保护和能源替代意识正在不断加强。
欧洲、美国、印度尼西亚和巴西是生物柴油的主要生产地区,目前我国产量还比较低。从消费量来看,欧洲、美国和巴西是生物柴油主要消费地区,这些地区对生物柴油掺兑率都有相应的政策要求。由于生物柴油的获取成本较高,与普通石化柴油掺兑也不会产生更大的热值,所以政策性需求是这些地区消费的主要驱动因素之一。
由于美国大豆种植发达,其生物柴油原料对外依赖程度低。近15年来,美国生物柴油产量和消费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在个别年份出现下降主要是政策补贴到期的原因。美国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是豆油,2020年的使用量为8383百万磅,占比总原料超过70%,同年美国豆油的产量为1177万吨,作为生物柴油原料的豆油占豆油总产量的33%。美国越来越多的豆油被用来制作生物柴油,豆油价格也受生物柴油政策的影响。
美国生物柴油政策梳理
多年来,美国不断推动生物柴油的发展,自2004年在颁布的《创造就业法案》中开始对生物柴油掺兑量提供每加仑1美元的税收抵免之后,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着生物柴油产业快速扩张。以下是对美国历年来生物柴油政策的梳理。
1978年,美国能源税法案规定乙醇汽油(即至少含有10%乙醇)享有每加仑0.04美元的税收优惠。
2004年,《创造就业法》中规定燃料乙醇特许权税课税扣除制度。燃料乙醇特许权税课税扣除制度规定,每加仑燃料乙醇可享受51美分的消费税减免优惠,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燃料乙醇与汽油的混合燃料,同时规定以大豆油等类似农产品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的生产商可享受每加仑1美元的消费税减免,以黄牛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的生产商可享有每加仑1.5美元的消费税减免。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2005年,美国《能源政策独立法案》授权美国环保署(EPA)实施《可再生燃料标准》(RFS)这一强制指令,要求2006年生物燃料利用量至少达到40亿加仑,并逐年递增到2012年75亿加仑。
2007年,EPA根据《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EISA)2007》修订通过RFSII,要求2008年生物燃料利用量达到90亿加仑,并到2022年达到360亿加仑。RFSII不仅实现石油添加生物燃料,还扩展到柴油添加,大部分柴油精炼商、混配商和进口商都必须满足条件,仅部分小规模运营商可获得豁免权(2013年之前)。
2010年,EPA根据RFSII为四种燃料确定了最终的2011年可再生燃料比例标准。生物柴油2011年应达到8亿加仑,2012年最低使用量标准增加到10亿加仑,此后直至2022年总使用量标准将以10亿加仑为基准并不低于10亿加仑。尽管2007年的能源法案已经明确了2022年之前每年的可再生能源使用量,但考虑到RFS计划可能对经济与环境造成的影响,国会又授权EPA根据实际情况修正每年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标准,并在每年11月底前公布下一年度的标准。
2011年,美国重新恢复2009年年底失效的生产每加仑生物柴油享受1美元的税收抵免政策。2011年年底到期。
2013年1月初,美国国会正式批准恢复为期一年的生物柴油补贴政策,该政策对生物柴油生产商提供每生产1加仑农业生物柴油补贴1美元,且政策规定2012年生产的生物柴油也会进行补贴,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同年,EPA规定从2013年起,原油日加工量低于7.5万桶的小型炼油厂,如果遵守可再生燃料标准造成一定的经济困难,可以申请豁免添加生物燃料。
2014年,美国再次恢复生物柴油税收抵免政策。
2015年,美国EPA公布了2014—2017年的RFS,规定2014—2017年的生物柴油RVO分别为16.3亿加仑、17.3亿加仑、19亿加仑和20亿加仑。2015年年底,美国正式通过恢复该税收抵免政策的法案,将其延长至2016年年底,并追溯至2015年。
2016年,EPA确定2018年生物柴油的掺兑量为21亿加仑,2019年也为21亿加仑。
2017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美国将退出《巴黎气候协定》,他认为这会使美国流失大量工作岗位和损失本国财富。同年11月,美国商务部发布对进口来自阿根廷和印度尼西亚的生物柴油的反补贴税最终裁定,对进口阿根廷的生物柴油征收71.45%—72.28%的反补贴税,对进口印度尼西亚的生物柴油征收34.45%—64.73%的反补贴税。2018年,EPA将2019年的生物柴油掺兑要求量设为21亿加仑,2020年为24.3亿加仑。
2019年,美国发布《可再生能源和效率持续增长法案》,恢复了生物柴油税收抵免,依然是每加仑生物柴油1美元的税收抵免,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并追溯至2018年年初,然后在2022年逐步降低到每加仑75美分,在2023年降低到每加仑50美分,在2024年降低到每加仑33美分。同年,EPA将2021的生物柴油掺兑量设定为24.3亿加仑,与2020年持平,将2020年300亿加仑的总掺兑量目标下调至200.9亿加仑。
2021年,新任美国总统拜登宣布美国重返《巴黎气候协定》,承诺到2030年将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较2005年减少50%—52%,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目标。
美国可再生燃料标准变化
美国《可再生燃料标准》最早由美国环境保护署根据《能源政策独立法案》为减少石油对外依存与交通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生物燃料利用量而制定的强制指令。
RFS计划是一项国家政策,要求使用一定量的可再生燃料来替代或减少石油基准运输燃料、取暖油或喷气燃料的数量。RFS下的四个可再生燃料类别是:纤维素生物燃料、生物质柴油、先进生物燃料、可再生燃料总量。到2022年,纤维素燃料、生物质柴油、先进生物燃料、可再生燃料利用量需分别达到160亿加仑、10亿加仑、210亿加仑、360亿加仑。
为了使燃料符合RFS计划下的可再生燃料资格,EPA必须确定该燃料符合法规和规定。除其他要求外,与2005年石油基准相比,燃料必须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EPA已批准RFS计划下所有四类可再生燃料的燃料途径。已经批准的先进途径包括甘蔗制成的乙醇、由亚麻籽制成的喷气燃料、由玉米秸秆制成的纤维素乙醇、来自市政污水处理设施沼气池的压缩天然气等。
生物质柴油必须满足50%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减排要求。纤维素生物燃料必须由纤维素、半纤维素或木质素生产,并且必须满足60%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减排要求。先进的生物燃料可以由合格的可再生物质(玉米淀粉除外)生产,并且必须满足50%的温室气体减排要求。可再生(或传统)燃料通常是指从玉米淀粉中提取的乙醇,必须满足20%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减排阈值。
2007年,EISA的颁布显著增加了该计划的规模并包括了一些关键变化,包括:将长期目标提高到360亿加仑的可再生燃料,将年度交易量要求延长至2022年,添加可再生燃料的明确定义以符合条件(例如可再生生物质、温室气体排放),为某些现有设施的容量创造祖代津贴,包括特定类型的豁免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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