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金融讯 又有农商行因为违法反洗钱相关规定被开大额罚单。
7月15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消息,顺德农商行因违反3项违法行为,于7月13日被罚353万元,此外该行5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4万元。
处罚显示,顺德农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央行广州分行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353万元。
此外,对时任顺德农商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潘建峰、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李贞、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曾庆辉、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柯秀春、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郭海文分别处于4万元、6万元、4.5万元、2万元、3.5万元罚款。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不同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和核实客户身份;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和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以上三项反洗钱规定,顺德农商行都没能遵守。但财经网金融发现,在央行广州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前一日,顺德农商行曾发公告对其中一项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进行整改。
就在前一日,顺德农商行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的公告》表示:“为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关于个人账户实名制要求,维护我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客户身份识别的有关规定,我行将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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