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为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202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我省蔬菜市场供应储备总量预计达4.28万吨。
日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11个市区和韩城市开展2019-2020年度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和极端天气我省蔬菜市场供应,储备总量预计达4.28万吨。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区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省级支持引导、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的要求,按照“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动态库存”和“城区常住人口日消费0.5公斤蔬菜”标准,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建立不少于60天的冬春蔬菜储备。
据悉,我省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已有7年,较好地保障了冬春季节和灾害天气期间蔬菜市场的平稳运行,发挥了引导消费、调控市场、保障供应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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