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的情况和典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刑事法院院长马燕在会议上表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犯罪的惩罚,严厉惩治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金融犯罪。尽快制定、修改和完善洗钱、欺诈贷款、贷款欺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刑事司法解释。
马燕指出,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一审刑事案件11.71万起,18起.63万名被告被判刑。从近年来的审判情况来看,金融犯罪案件主要包括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大、犯罪手段隐蔽性强的新情况和新特点。金融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据马燕介绍,在依法严惩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方面,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了6.02万起非法集资刑事案件,10.87万起。北京已被审判处理“e租宝”,“昆明泛亚”,江苏“钱宝”,上海“阜兴”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马燕说,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严惩的原则,依法坚决重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为19.99%,其中集资诈骗犯罪案件重刑率为78.78%,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同时,要注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在提起公诉前撤所吸收的资金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在依法严惩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方面,人民法院以证券、期货市场犯罪为由,“零容忍”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了229起刑事案件,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披露的信息交易。已依法审理“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远大石化操纵期货市场”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有效震慑犯罪。
在依法严惩洗钱犯罪方面,近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了1154起洗钱犯罪刑事案件1362起。马燕还表示,自今年年初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三年行动(2022-2024),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
人民法院重点打击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罪,提供养老诈骗罪“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以其他名义实施的各种养老金欺诈犯罪。今年4月,全国开展了打击养老金欺诈的专项行动。截至9月16日,全国法院已受理2014起养老金欺诈刑事案件。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其他严重后果或者社会影响严重的主要罪犯,依法坚决重新判决。自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实施了近30亿元的养老金欺诈案件。
马燕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依法惩治金融犯罪,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坚决坚持无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安全中国建设。
他说,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犯罪的处罚,严厉处罚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金融犯罪,加强对财产的处罚和执行;进一步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制度,尽快制定、修改、完善洗钱、贷款欺诈、贷款欺诈、内幕交易、内幕信息泄露等刑事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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