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辛继召 深圳报道 商业银行股权被“以股抵债”并获监管批准,云南省首家农商银行——云南瑞丽南屏农商银行成为近年来首个可见的获批案例。
12月30日,云南银保监局公告,批复同意云南瑞丽南屏农商银行股权变更。
云南银保监局称,同意五大AMC之一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通过司法裁定以股抵债的方式取得云南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持有的瑞丽南屏农商银行6500万股股份。股权变更后,中国信达资产阶段性持有瑞丽南屏农商银行6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
云南银保监局并称,瑞丽南屏农商银行基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申请变更股权。依据相关规定,经审核并征求中国银保监会非银部意见,做出这一批复。信达资产云南省分公司已向该局报送股权退出计划,瑞丽南屏农商银行要与该信达资产协商落实股权退出计划,择机完成处置退出。
此外,瑞丽南屏农商银行获批以云南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募集的资金补充资本,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7000万元。
瑞丽南屏农商银行规模不大,但有一项特殊的“身份”,它是云南省首家农村商业银行。
2015年5月,媒体报道称,经银监会批准,云南省首家农村商业银行——云南瑞丽南屏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营业。媒体称其为“不仅是云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的重大突破,也是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
今年2月,云南省发布“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满足“三农”和小微企业个性化、差异化、产业化发展需求。
上述告未透露此次抵债股权定价情况。一般来说,在债务困境企业的挽救中,以股抵债是一种常态化的法律手段。以股抵债的最终效果是债权人获得股权,债务人的债务得以消灭或削减。
以股抵债在公司之前并不少见,但银行股权监管更为严格,导致银行股权被以股抵债极为少见。根据银保监会官网,仅在2013年时,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持有原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银行法人股权700万股,抵债转让价格折合每股4.21元。
不过,近年来,商业银行被“以股抵债”案例陆续出现,但尚未见到相关案例获监管批复。云南瑞丽南屏农商银行此次股权变更是近年来首个可见的获批案例。
最近的案例时长安银行。海航集团处置资产过程中,2018年11月,陕国投公告称,西安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将海航旅游集团持有长安银行5.92%的股权以7.68亿过户至陕国投的名下。原因是一笔5亿元信托计划到期后,海航集团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彼时媒体报道称,陕国投终于通过偿债的方式达成心愿,接过海航旅游手中全部的长安银行股权,有望成为长安银行排名第四的重要股东。
此后,2020年5月,凯撒旅业公告称,将其持有的长安银行总股本0.3%股权转让给陕西正天,总价4608万元。不过,这两笔长安银行股权变更虽已公告,但尚未见到监管部门公式批准过户的信息。
而在2021年11月,陕西银保监局同意批复长安银行增资扩股方案,同意长安银行发行不超过16亿股股份的增资扩股方案。要求该行应确保股东资格符合法定条件,入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杜绝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对入股资格需经监管部门审查的股东,按规定提出申请。增资扩股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陕西银保监局申请变更注册资本。
银保监局要求,应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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